摘要: 原标题:在线教育 明年6月后教师必须持证上岗外教要求更严 从被称为在线教育元年2014年到今天,靴子终于落地了,在线教育从此也结束了五年的野蛮生长
原标题:在线教育 明年6月后教师必须“持证上岗”外教要求更严
从被称为“在线教育元年”2014年到今天,靴子终于落地了,在线教育从此也结束了五年的野蛮生长。朋友圈一片哗然,无数紧绷神经的背后,是从业门槛的进一步提高,大企业淡定应对,中小企业挣扎合规。
今日上午,教育部会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广电总局、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等部门发布解读《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是国家层面颁布的第一个专门针对校外线上培训活动的规范文件,也是自去年以来国家法规范整顿校外培训机构的系列动作之一。自此,校外培训行业监管,线下线上都“有法可依”。
“不得超前教学”、“教师须持证上岗”、“收费上限不超60课时或3个月”……这些规范细节并不陌生。相比想象中的“暴风骤雨”,《实施意见》来得不算突然,对于很多有准备的企业来说,也略显温和。
线上培训机构“松了一口气”的同时,也有难止担忧,“现阶段更像是摸排阶段,后续如果在线教育也需要取得资质,甚至需要专门的在线教育从业牌照的话,那就没这么容易了”,一位从业者这样告诉芥末堆。
这场监管持久战,才刚开篇
自2018年2月四部门发布减负政策以来,关于培训机构规范化的讨论从未停歇。如今对线下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管已进入深水区,进入“回头看阶段”,针对线上培训机构的整改正式开始。
与线下培训机构的整改对象相一致,《实施意见》明确了此次监管的对象,即“面向中小学生、利用互联网技术实施的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活动(以下简称校外线上培训)”。按照《实施意见》,学科类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
芥末堆注意到,与对线下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一致,素质类培训机构不在此次监管中,但数理思维、大语文等尚处在“模糊地带”,业内人士均表示是否会受《实施意见》影响,还要看有关部门后续的具体执行。
《实施意见》对校外线上培训的监管主要包括三大块:备案审查、排查整改、长期监管。阶段性目标分为: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对全国校外线上培训及机构的备案排查;2020年12月底前基本建立全国统一、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监管体系,基本形成政府科学监管、培训有序开展、学生自主选择的格局。
政策详解:备案时间100天倒计时
备案审查是校外线上培训机构面临的第一道门槛,此次《实施意见》的备案重点是培训机构自身、培训内容和培训人员三大块。
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备案流程图
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备案材料主要包括:培训机构的ICP(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涉及经营电信业务的)等相关证照信息;建立党组织情况的信息、资金管理、保障条件和服务承诺等信息;互联网平台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和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保护技术措施、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的说明材料。
学科类培训内容备案材料主要包括:课程介绍、教学安排、招生简章等,引进国外课程的要根据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证明。
学科类培训人员备案材料主要包括:基本信息、教师资格证明(其中,外籍人员提供学习和工作经历、教学资质或教学能力说明)。
备案后60天完成排查
据《实施意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网信、电信、公安、广电、“扫黄打非”等部门制订排查方案,组织对在本省(区、市)申请备案的校外线上培训开展排查,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排查,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Part 1:培训内容、培训时长、培训时间
《实施意见》首先对校外线上机构的培训内容、培训时长、培训时间做出规定。
培训内容上,《实施意见》中对线上培训内容要求可以总结为:不能超前、超标。就如何认定哪些内容是超前的,哪些是超标的?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表示,接下来将对超标超前培训制定认定办法,按照国家课程标准进行认定,对违规的要加大处罚力度。
就此前曾引起广泛讨论的“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引进境外课程、使用境外教材”规定,《实施意见》中只要求线上培训机构根据规定提供国外课程的相关证明。在内容上,线上培训机构的选择空间显得更广。
培训时长上,《实施意见》要求线上培训应当根据学生年龄、年级合理设置课程培训时长,每节课持续时间不得超过4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规定初衷是保护学生视力健康的需要。
针对该条规定,在线英语魔力耳朵创始人金磊告诉芥末堆,“(不得超40分钟)要动教研,的确会有影响。”不论是在线语培,还是线上学科辅导,课程超过40分钟的机构不在少数。多家机构表示,后续会做出相应调整,这也意味着相应的教研、教学,甚至课程定价都会受到影响。
培训时间上,《实施意见》要求,直播培训时间不得与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面向小学1-2年级的培训不得留作业。面向境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直播类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校外线上培训平台应当具备护眼功能和家长监管功能。
对于线上培训机构,护眼功能并不突然,自去年以来“向近视开炮”的政策趋势让护眼功能成为线上教育场景的标准配置。家长监管功能则是大多数线上培训机构用户运营的通常手段。
Part 2:明年6月后教师必须“持证上岗”,外教要求更严
早在2018年11月,教育部就已发布《关于健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整改若干工作机制的通知》,首次对线上培训机构的教师资质作出详细规定。当时的核心要求有两点:
一是信息备案。线上培训机构所办学科类培训班的名称、培训内容、招生对象、进度安排、上课时间等必须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二是教师公示。线上培训机构必须将教师的姓名、照片、教师班次及教师资格证号在其网站显著位置予以公示。
此次《实施意见》的发布,进一步明晰了对线上培训机构自身资质的要求,同时提高了对教师资质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