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部署加强社会成人教育培训管理
摘要: 原标题:教育部部署加强社会成人教育培训管理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成人教育培训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强调
原标题:教育部部署加强社会成人教育培训管理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成人教育培训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强调要围绕名称使用、招生管理、培训内容等方面加强对社会成人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
《通知》强调,要指导社会成人教育培训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登记和使用名称,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冠以“中国”“中华”“中央”“全国”“国家”等字词。关于“大学”“学院”名称登记使用依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规范“大学”“学院”名称登记使用的意见》等规定执行。指导社会成人教育培训机构严格按照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或法人登记证照确定的经营范围开展教育培训,不得以教育咨询、科技咨询、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等各种咨询名义开展教育培训。
《通知》提出要加强对社会成人教育培训机构招生管理,不得进行虚假广告和宣传,不得隐瞒或混淆机构性质。社会成人教育培训机构在招生广告(简章)中使用简称的,应当同时在显著位置标明机构属性和全称。指导社会成人教育培训机构合理设置学员遴选条件,不得以性别、民族、宗教、身份、资产规模等设置歧视性条件,招生规模应与办学能力相匹配。严禁以教育培训名义搞“小圈子”“小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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