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调整公办高校学费标准听证会举行
摘要: 原标题:陕西省调整公办高校学费标准听证会举行 5月26日,陕西省调整公办高校学费标准听证会举行,最终明确,从2021年秋季学年起,在此次拟调整范围
原标题:陕西省调整公办高校学费标准听证会举行
5月26日,陕西省调整公办高校学费标准听证会举行,最终明确,从2021年秋季学年起,在此次拟调整范围内的陕西省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和高职(含高专),新招录的学生按照新标准规定执行,此前入学的在校学生仍执行原学费标准。并实施“优质优价”原则,本科按照“双一流”整校全专业 上浮10%、博士授权点学校按照一定专业比例 上浮8%。
此前,5月12日,陕西省教育厅曾发布公告表示要举行陕西省调整公办高校学费标准听证会,同时发布了《陕西省公办高校学费标准拟调整方案要点》。本次学费标准调整范围为陕西省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和高职(含高专),不包括研究生(博士、硕士)、成人教育、民办高校、独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学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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