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原标题:教育部发文《意见》鼓励企业和社会机构与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合作 教育部发布《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的意见》
原标题:教育部发文《意见》鼓励企业和社会机构与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合作
教育部发布《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面向全国幼儿园、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提出一系列提高其信息技术能力的措施。
其中包括组建学校信息化管理团队、中小学校“牵手”合作、通过“双师教学”模式进行培训改革、提高教师跨学科教学能力、建立优质培训资源遴选机制、构建成果导向、全程监测评价体系等措施。
此外,《意见》鼓励企业和社会机构与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合作,积极研发服务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应用的软硬件产品,参与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建设及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
具体内容芥末堆梳理如下:
团队:组建学校信息化管理团队
《意见》要求,由校领导担任学校首席信息官(CIO),组建由校长领衔、学校相关管理人员构成的学校信息化管理团队,采取国家示范培训先行、各地普及推进的方式,推动面向所有学校的管理团队信息化领导力提升专项培训。
同时要围绕学校信息化教学创新推动教师研训,按照“国家示范、省市统筹、区县负责、学校自主、全员参与”的实施路径,以学校为单位申报研修主题和培训需求,整校推进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培训。
补弱:中小学校“牵手”合作+双师模式
针对“三区三州”和中西部地区,《意见》分别提出具体措施。
《意见》提出,教育部将遴选建设一批能力提升工程创新培训平台,对口帮扶“三区三州”为代表的深度贫困地区。
同时采用与中小学校“牵手”合作的模式,帮助学校完成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实施方案,针对不同类型的学校创新培训模式,结合不同学科(领域)、不同能力起点的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需求制订培训规划,分类开展帮扶。
面向中西部地区,《意见》提出通过“双师教学”模式进行培训改革。鼓励城乡之间、东中西部之间校际合作,发挥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实验区及示范校等的引领作用,通过优质学校与乡村学校“结对子”、建立“双师工作坊”等方式,利用专递课堂、同步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等,采取教师模仿名师网络录像,或者名师网络录像与当地教师辅导结合等模式开展教学。
双方教师也可以组成协同教研共同体,通过网络研修加强集体备课、研课交流,远程授课教师对乡村教师进行长期陪伴式培训,定向帮扶乡村教师提高专业水平与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拔高:打造智能化名校长、名师
《意见》提出,有条件的地区遴选高等学校、教科研机构、教师培训机构、企业等组建培训团队,重点面向学校信息化基础较好的中小学校长和学科专业骨干教师,分别开展人工智能助推教育领导力和教育教学能力示范培训。
教育教学专家、人工智能领域相关专家等制订研修方案,开发研修资源,将任务驱动、深度体验、行动研究等相结合,帮助参训校长、教师形成智能化教育意识,掌握智能化教育工具,提升解决教育教学问题的能力。
教师:提高跨学科教学能力
《意见》提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发掘中小学基于信息技术支持的跨学科教学优秀经验,形成示范案例,建设本地教师跨学科教学能力提升培训资源和示范校。
整合高等学校、教科研机构、教师培训机构、校外科技活动中心、企业等多方资源,组建培训团队,开展信息技术支持的跨学科教学培训。通过实施专项培训、组织多校协同的跨学科教学研修活动等方式,打造一批基于信息技术开展跨学科教学的骨干教师。
机制:建立优质培训资源遴选机制
《意见》提出,各地要面向社会汇聚教师信息素养提升的教育大资源,积极引入大数据、云计算、虚拟现实和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支持的实物情景和实训操作等培训资源,尤其是职业教育课堂与实训室数字化教学相关资源,以及一线优秀教师参与研发的微课、慕课、直播课等视频培训课程资源。
把开放教育资源创新应用与优质资源班班通项目结合起来,依托区域教育资源服务平台,通过资源使用率及用户评价等建立优质培训资源遴选机制,推进资源共建共享。
评价:构建成果导向、全程监测评价体系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推进本省(区、市)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测评,建立成果导向的能力评估模型,将教师研修学习、教学实践等活动纳入评估范畴,以评促用。
充分利用各级各类管理与服务平台,推动开展以教师网络学习空间应用为核心的过程化评价,收集来自区县各校教师教学、教研的常态数据,进行数据综合挖掘,切实提高精准诊断、及时干预和个性化服务教师能力提升的水平。
同时建立多元评价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价,通过评测中心、监测网络等多种途径,开展常态化监测,构建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监测评价体系。
保障:责任人+经费+校企合作
《意见》提出,中小学校是提升教师全员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关键节点,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制订本校信息化发展目标和规划,并围绕目标、规划切实开展信息化教学校本研修,支持教师参加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落实全员信息化培训学分要求,提高信息化教育教学水平。
经费方面,中央财政通过“国培计划”、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等项目,支持开展国家级示范培训,推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同时各省(区、市)也要加大投入力度。
企业合作方面,《意见》鼓励企业和社会机构与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合作,积极研发服务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应用的软硬件产品,参与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建设及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打造智能化、数字化、实时在线、同期同步的教师培训网络平台,
最后,《意见》提出,到2022年,构建以校为本、基于课堂、应用驱动、注重创新、精准测评的教师信息素养发展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