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原标题:放大招啦!海南出台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近日,海南省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促进基础
原标题:放大招啦!海南出台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近日,海南省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促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提出构建与海南自贸港建设需要相匹配的优质均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全面推动海南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到2035年,海南全省县(市、区)全部通过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评估认定,适龄学生享有更高质量、更加公平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
实施教育治理水平提升工程
01
选优配强局长和校长(园长)
加强教育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建立 教育干部和校长队伍培养机制,加大 年轻教育干部培养力度,构建“老、中、青”搭配合理的梯队培养选拔机制。出台海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校长(园长)选拔任用管理办法。推行校长(园长)职级制改革,逐步取消学校行政级别,有条件的地区或单位可探索实行校长(园长)协议工资、年薪制。
02
简政放权激发办学活力
化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探索逐步将中级职称评审权下放给省一级学校和省级示范学校,将副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给市县和省一级甲等学校。探索落实校长基金使用自主权,指导学校依法依规自主使用社会捐资助学经费。建立健全校长、教师激励机制,加大荣誉表彰和奖教奖学力度。严格规范精简各类“进校园活动”。
实施教育人才素质能力提升工程
01
推进教师管理综合改革
制定海南省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实施方案,推动教师队伍建设提质增效。全面推行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完善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机制。全面推进“县管乡用”基层教育人才激励机制改革,实现乡镇及以下学校全覆盖。制定海南省公办中小学教师优化配置工作指导意见,通过提升培训、转岗等方式优化教师配置。
02
提高校长办学治校能力
深入实施“名校长培育工程”,加强中小学卓越校长工作室建设,分层分级培养一批“种子校长”。落实中小学校长聘任制和任期制,建立校长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将考核结果与年终绩效挂钩,对年度考核、任期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
03
完善教师考核评价办法
落实《海南省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期管理办法》,完善职称层级竞聘制度,强化学校岗位竞聘和聘期考核,破除岗位聘任“终身制”。将考核评价结果与绩效工资、职称评聘、奖励评先等挂钩,中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年度考核奖分配向教学一线和教育教学成果突出的教师倾斜。
实施基础教育扩优提质工程
01
科学规划学校布局
支持海口优质学位扩充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增加中心城市的基础教育学位,其他市县根据实际增加重点区域的学位。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寄宿制的小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有序撤并办学规模小、生源少的教学点。到2025年累计新增至少12万个公办基础教育学位,义务教育阶段标准班额比例达到80%以上。
02
保障教育建设用地需求
编制和调整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时要衔接教育专项规划,按规划人口预留教育用地,不得随意变更教育用地规划。优先将国有储备用地、新增用地、盘活存量土地、闲置用地及现状为空地的地块等用于学校规划建设。鼓励采取城区普通高中外迁办学、初中利用高中校舍、小学利用初中校舍梯次补位办学,扩大城区办学空间。各市县要对规划的教育用地进行全面梳理核查,定期开展城市年度体检评估,对规划实施效果定期进行分析和评价,及时完善和补齐教育设施用地的短板。
03
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落实《全面推进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创建“新优质学校”的工作方案》,推动优质基础教育集团办学全覆盖。探索“同一个教学品牌、同一个教学体系、同一个领导班子、同一个教学骨干群体”等模式,促进教育集团从外延式发展向内涵式发展转变,到2025年全省50%的公办中小学纳入集团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