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原标题:我国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国家标准发布 近日,民政部社会福利中心发布实施《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推荐性国家标准(GB/T 43153-2023) 。这是
原标题:我国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国家标准发布
近日,民政部社会福利中心发布实施《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推荐性国家标准(GB/T 43153-2023) 。这是我国针对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发布的 国家标准,将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内容、组织实施条件及相关流程要求等提供基本指引,对于推动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发展具有现实意义。
该标准是在全面总结各地实践做法基础上,适应居家养老服务发展需要编制而成的。标准主要内容分为5个部分,包括“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及要求”、“服务评价与改进”。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是指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的与身体机能维护、心理健康支持、日常生活协助、环境改善相关的服务活动,主要内容包括:
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助浴服务、助洁服务、助行服务、助医服务、助急服务;
基础照护服务:生活照护、排泄护理、护理协助、用药照护、康复护理;
健康管理服务:信息采集、健康监测、健康咨询、健康干预;
探访关爱服务:上门探访、应急处置;
精神慰藉服务:陪伴支持,定期协助有意愿的老年人外出活动或前往服务机构参加集体活动等;情绪疏导,与老年人进行谈心、交流,耐心倾听老年人的诉说;心理慰藉,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干预手段调整老年人心理状态;
委托代办服务:代购,包括购买日常生活用品、订车票、预约车辆等;代办,包括取送信函、文件和物品,申请法律援助、救助服务等;代缴,包括缴纳水、电、气、通讯费等日常费用;
家庭生活环境适老化改造服务:环境评估、基础改造、专项改造。
对服务人员要求包括:身体健康,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上岗;应熟悉有关居家养老服务的法律法规和基础知识;应具备与老年人良好沟通的能力;应掌握基本的安全保护知识与应急处置方法;应尊重老年人的民族风俗、生活习惯和宗教信仰,保护老年人隐私;评估人员和制定服务方案的人员应接受过相关业务培训;养老护理员、老年社会工作者等提供专业化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人员应取得相关资质或达到相应职业标准要求。
下一步,民政部将指导各地认真做好《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国家标准的宣贯实施,适时针对具体服务内容制定相对细化的配套标准,进一步增强标准的指引性和可操作性,推动有效提高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精准度和精细化水平,不断增强广大老年人居家养老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