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放宽人才落户条件,推进户籍准入同城化
摘要: 原标题:南京放宽人才落户条件,推进户籍准入同城化 9月4日,南京召开解读《南京市全力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若干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南京市公安
原标题:南京放宽人才落户条件,推进户籍准入同城化
9月4日,南京召开“解读《南京市全力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若干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南京市公安局向社会通报《若干政策措施》中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部分,进一步降低了落户门槛,放宽了人才落户条件,推进了户籍准入同城化。
南京市公安部门会同南京市人社部门调整修订《南京市人才落户实施办法》,新增“35周岁(含)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正在我市缴纳社保即可落户”。
此外,南京拟调整修订《南京市关于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四区落户政策实施办法》,由原来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四个区扩大到江北新区、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六个区,并调整“社保累计认可”的范围,由原来对“省内缴纳城镇职工社保累计认可”扩大到“在长三角区域三省一市缴纳城镇职工社保累计认可”。即在申请人满足落户基本条件前提下,对长三角区域社保缴纳年限累计纳入南京市缴纳年限计算。该办法已于2023年9月8日正式印发,10月9日起施行。
据介绍,下一步,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部门将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广泛征求对南京《积分落户办法》的意见建议,修订积分落户政策,进一步优化积分项目,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连续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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