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原标题:广东省出台31条措施发展壮大农村经营主体 日前,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发展壮大农村经营主体若干措施》(下称《措施》),聚焦
原标题:广东省出台31条措施发展壮大农村经营主体
日前,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发展壮大农村经营主体若干措施》(下称《措施》),聚焦提升准入准营便利化水平,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农村创业扶持力度,助推高质量发展,加强工作保障5个方面共31条。
在提升准入准营便利化水平方面,为合理释放和运用农村场地资源,《措施》提出,试点推行住所申报 制,经营主体可以通过全程网办或线下窗口,提交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和 书作为其住所(经营场所)相关文件,登记机关不审查不动产权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租赁合同等。
在推行经营主体跨县区“一照多址”方面,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领域外,对于经营主体在住所以外开展经营活动,属于同一县级登记机关管辖的,允许在营业执照上加载新设立住所(经营场所)的地址,免于分支机构登记,实现“一张营业执照,多个经营地址”。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同一地级以上市范围内,试点开展企业跨县区“一照多址”。
广东还将推动农村新业态“一件事一次办”,通过拓展农村“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范围,增加乡村民宿、农家乐、农业观光等农村新业态主题,推动减少环节、材料、时间和跑动次数,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由“多地、多窗、多次”向“一地、一窗、一次”转变。
在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方面,《措施》提出鼓励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农业专业合作社多元化,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及联合社开展农机作业、农资供应、技术信息、农家乐、民间工艺、土地股份、捕捞等合作。
此外,《措施》还鼓励“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融合发展新模式,引导和支持家庭农场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根据发展需要办企业,指导家庭农场以资产、资金、技术、手艺等入股创办企业,支持企业使用“家庭农场”作为企业名称的行业表述。
《措施》提出,加快推进农村电商发展。深入实施“数商兴农”和“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鼓励发展农产品电商直采、定制生产等模式。支持建设农副产品直播电商基地,鼓励电商平台企业为农村经营主体放宽入驻条件,开展数字化运营服务和技术培训,给予流量扶持。
《措施》还提出,大力培育发展预制菜产业。加快构建预制菜从田头到餐桌的预制菜标准体系,制定若干预制菜地方标准,选取一批具有代表性的预制菜龙头企业,开展预制菜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推动农产品食品菜品三位一体协调发展。
现代化海洋牧场也是重点支持产业。广东将支持企业使用现代化海洋牧场、深远海养殖等作为企业名称的行业表述,支持企业使用海域使用权、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等作价出资,从事渔业增养殖、生态修复、休闲观光、物质保护、综合型海洋牧场等行业。
在加大农村创业扶持力度方面,广泛开展农村职业技能培训,续深入实施“广东技工”“粤菜师傅”“南粤家政”“农村电商”工程,培育高素质农民;支持重点人群返乡创业。鼓励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创业人员等到农村干事创业,按规定申领一次性创业资助、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增加场地供给、深化涉农金融服务、推进创业服务进村进户。
《措施》还提到,对符合条件的农村经营主体缓征、减征、免征相关税款,简化税费减免申报程序,实现惠农税收政策“应享尽享”“免申即享”。“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企业,按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
在助推高质量发展方面,《措施》涵盖了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促进农贸市场经营模式创新、开展专利导航服务、加强地理标志商标品牌培育与运用、开展农业农村标准化行动、完善质量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
此外,《措施》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优化市场环境、做好宣传引导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