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原标题:两部门下发宣贯工作通知,加强高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 近日,教育部、国家消防救援局下发关于《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宣贯工作
原标题:两部门下发宣贯工作通知,加强高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
近日,教育部、国家消防救援局下发关于《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宣贯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高校对标《规范》开展好自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台账式管理,严格按照“全覆盖、重实效”工作要求,加强薄弱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整改消防安全隐患。
规范明确学校应设立实验室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各级各类实验室明确消防安全职责,确定相应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员。学校实验室消防和安全管理部门应对学校各级各类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重大火灾隐患排查。 同时学校应建立志愿者消防队,配备必要的灭火设备和器材。
学校的职责方面,规范要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实验室准入制度、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并保障消防设施建设和消防业务经费的投入。
开展师生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对进入实验室学习工作的所有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保障实验室疏散走道、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门和消防车通道的畅通,不被占用、堵塞、封闭。 确定各级各类实验室消防设施设备的操作维护人员。保障学校各级各类实验室及附属建筑配备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的消防设施、设备,规范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明确各类火灾处置规程。 此外,应当定期对学校实验室消防设施设备更换、维护、保养和检测,保证其完好有效运行。
组织机构上,要求学校应成立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的火灾事故应急指挥机构,担负消防救援队到达之前的灭火和应急疏散指挥职责;学校应成立由当班的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门主管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保安人员、志愿消防队员及其他在岗的师生组成的工作小组,接受火灾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的指挥,承担处置初起火灾和应急疏散各项职责。
实验室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进入学校实验室的师生员工每年至少参加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奖惩制度方面,学校应当将实验室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相关评估考核工作并按照相关管理规范建立针对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奖惩制度。
为做好《规范》的宣传贯彻工作,两部门要求各高校充分利用宣传栏、标语横幅、电子屏、微信公众号等阵地,加强对《规范》的宣传教育。通过组织主题班会、黑板报、签名活动等大力营造宣传教育气氛,积极动员师生主动参与。消防救援机构可以安排具有实践经验的消防监督检查人员担任校外辅导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