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布新版专技类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摘要: 原标题:北京市发布新版专技类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8月4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21版专技类培训服务合同示范
原标题:北京市发布新版专技类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8月4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21版专技类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基础上,修订并发布《北京市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3版)。2021年发布的《北京市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培训服务合同》(BF-2021-2730)不再推行使用。
根据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2023版合同示范文本结合培训市场形势变化,一是新增预收资金纳入资金存管、不得随意改变培训地点、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公布消费者了解预收资金存管情况途径等约定条款,以及收费周期额度风险、机构收款账户是否为预收资金存管专用账户提示,帮助消费者规避风险;
二是进一步明确机构与消费者权利义务。对双方的退费条款、违约责任、争议处理等内容作了详细约定,减少服务纠纷;
三是强化提醒引导。突出消费者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理性消费,引导培训机构承诚信经营,推动解决培训机构夸大培训效果营销、利用服务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问题。
合同特别提出,培训服务属于预付式消费领域,涉及金额高、履约周期长,存在难以正常履行合同的风险,甲乙双方均应谨慎约定合同相关内容,诚信经营,理性消费。按照《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及《北京市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机构单用途预付卡预收资金监管细则(试行)》第十一条的规定,甲方应将培训预收资金全部纳入资金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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