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原标题:浙江高考方案公平始终是高考指挥棒的第一指挥棒 如果说四十年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思路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话,那历经四十一年风雨的高考
原标题:浙江高考方案“公平”始终是高考指挥棒的“第一指挥棒”
如果说四十年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思路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话,那历经四十一年风雨的高考制度,其核心思路则是“公平优先,兼顾效率”,“公平”始终是高考指挥棒的“第一指挥棒”。
遗憾的是,2014年启动的浙、沪新高考方案之所以成为高考历史上折腾最多、非议最大、效果最差的制度设计,其核心弊端正在于制度本身多个重要环节既有违“公平”,也显得“效率”不高。
引一则已“不新”的新闻,众所周知,前一段,浙江高考终于酿成了重大责任事故:
直接导致了省教育厅领导、省教育考试院领导的免职:
浙江省决定取消英语科的加权赋分,恢复此次英语考试的原始分值。
在新中国历史上,除贪腐及安全事故外,高级干部因工作履职失误被问责的并不多见,达到免职力度的尤其罕见,在一贯“和风细雨”的教育领域更是闻所未闻。
此次责任事件的追究,力度之重,速度之快,将在中国教育史上写下浓重的一笔,也给新高考改革向何处去打上了大大的问号。
问题:厅长是否成了新高考方案的“背锅侠”?
观点:浙江教育厅对第二次英语考试加权赋分,有合理性,但不合规,更不合法。
分析:对英语试题“加权赋分”是浙江高考方案“公平困境”导致的“两难选择”。
新高考方案与旧高考制度相比,变化力度很大,也由此催生出新的难题。
核心变化:
其一、给学生多次机会,由此设计出多次考试(英语两次,选考科目多次,后改为两次)。
其二、取消文理分科,由此派生出选考科目的等级赋分制;
其三、淡化唯分数论,引入综合素质评价和“三位一体”录取方案。
一、英语多次考试引发的“公平困境”与“效率陷阱”是“一次考试”公平?还是“多次考试”公平?
从理论上看,“一次考试”有较大偶然性,“多次考试”似乎更能考出学生的真实水平;似乎,“多次考试”比“一次考试”更公平。从实践上看,“一次考试”不容易引发公平争议,“多次考试”则必然陷入“公平困境”。
以浙江此次英语加权赋分“责任事故”为例。
根据浙江新高考制度设计,考生可以参加两次英语考试(也可以选择只参加一次考试),以自己原始分成绩较高的一次作为高考英语科目最终成绩。
困境一:两次考试难度不同导致的“公平困境”和“效率陷阱”。
如第一次英语试题偏易,第二次英语考试试题偏难,以同为英语成绩120分的考生而言,只参加了第二次英语考试的考生,其成绩的“含金量”实际远高于第一次考试同等分数的“含金量”。那这部分只参加了第二次英语考试的考生就会感觉自己“被坑了”。
此次浙江对第二次英语考试成绩“加权赋分”的困境分析:
第一、第二次英语试题太难,对只参加了第二次考试的考生不利,所以被迫加权提分,加权提分当然又侵犯了只参加第一次考试的考生权益,而且也严重违背了制度设计的“英语以原始分计入高考成绩”的初始规定。
第二、如果对全卷加权提分,那原始分数高的部分考生可能会出现得分大于150的尴尬局面,所以浙江方面采取的办法是只对部分难度较大的试题进行提分,以提升考生的平均得分。结果是:这部分试题得分较少的考生沾光,这部分试题得分较多的考生吃亏,人为制造了新的不公平。
第三、加权提分未提前公示,程序不公开,涉嫌暗箱操作。可问题是,这种暗箱操作也是迫于无奈,公开的话麻烦更大!
所以,浙江教育主管部门是哑巴吃黄连,有苦也难言,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不是他们技术低,而是制度本身Bug太大。不是他们不敬业,而是制度里埋的地雷防不胜防。
另一种情况:如果第一次英语试题偏难,第二次英语考试偏易,则只参加就了第一次考试的同学,不管其成绩有多高,仍然会觉得自己“被坑了”。
为避免“被坑”,所有考生最好的选择就是两次英语考试都参加,然后取自己分数较高的一次!这又人为增加了备考负担,降低了“多次考试”的设计初衷,人为制造了“效率陷进”。
总结:在两次考试难度不同的情况下,只参加了难度较大那次考试的考生,将会大喊“不公正!”;如果绝大部分考生两次考试都参加,有小部分考生只参加了一次考试(而这次考试难度凑巧又很容易),那所有参加两次考试的大部分考生也会高喊“不公平”,因为自己白白多参加了一次考试,这个时间本来可以准备其他科目的备考!那些只参加了一次考试的考生则暗中窃喜自己“投机得逞”。
况且,要实现两次英语考试命难度高度接近,在现有命题技术下,并非易事。
困境二:即便两次英语考试难度高度接近,是否会消灭“公平困境”和“效率陷阱”?
即便是两次英语考试难度高度接近,仍然无法消灭“公平困境”和“效率陷进”。
即便省教育考试院有能力命制难度相近的试卷,考生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参加一次或两次,那新的问题来了:
其一、参加了第一次考试就取得满意分数的考生,有将近一年时间不再学习英语,那他们进入高校马上面临着英语学习难度的增加(大学四六级考试和专业课学习),是否会影响高校英语课的教学质量?这简直是肯定的!
其二、会不会有部分高中集中在高二下学期突击英语备考,取得较好成绩后,在高三集中准备其他科目的备考?对于这种有组织的备考投机,是否符合教学规律和制度初衷?而那些参加了两次备考的考生,是否会吐槽这是一种新的“不公正”?
分析:多次考试比一次考试公平,需要以下几个前提:多次考试的考生样本相同、复习备考时间相同、考试题目难度接近。
结论:同一群考生样本参加同一次考试,是争议最少、选择成本最低的考试方式。只要试题有变化、参加考试的样本有变化,就人为制造了“考生博弈”和“难度博弈”共同构成的“公平困境”和“效率陷阱”。
从这个意义上看,浙江省教育厅领导“拆东墙补西墙”为了修补制度的“公平漏洞”,反而酿成了更大的“公平窘境”:西墙的洞到是补上了,东墙的洞反而更大了。
二、选考科目多次考试和等级制赋分催生了更严重的问题浙江方案选考科目是七选三方案,即考生从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技术中自主选择三门作为自己的选考科目,选考科目可以考试两次(最初是三次。)
设计初衷:文理不分科,解决学生知识结构畸形问题,培养文理兼通的人才;同时给学生更多选择权,发展个性特长,学习自己喜欢的科目,相对减轻学习负担。
老问题:为何选考科目要采取等级赋分制?
学生所选科目不同,选考科目原始分无法直接比较。如,A同学选考物理、化学、政治,B同学选考物理、地理、历史,这两位同学都可以报考某211大学的大部分专业。那这两位同学的分数如何对比?直接对比原始分肯定不行,因为科目不同,难度不同,无法直接比较。解决办法是采用等级赋分的办法,即对比学生成绩在全省的排序(等级),将考生位置转化为分数。
如图:
解读:全省位置前1%的考生,选考科目赋分值为100分,其余以此类推,最后1%赋分值为40分。
选考科目多次考试与等级赋分叠加,产生一系列始料未及的负面问题,让浙江方面不得不连续出台“补丁”,最终使浙江方案成为高考史上最复杂、最繁琐、最臃肿、成本最高、效率最低的制度设计。
四大地雷如下:
*地雷一:效率难题,物理选考人数锐减;
*地雷二:效率难题,高考区分度大大下降;
*地雷三:公平困境,逆向淘汰现象出现;
*地雷四:效率难题,教学和考试成本激增。
先来说说物理选考人数锐减的问题这方面的文章很多,基本以“田忌赛马”效应解释,道理可以说讲的很透彻了。
博弈逻辑在于:
(1)物理学科难度大,且名校大多专业要求选考物理,所以选考物理的考生中学霸占比高;
(2)物理科目学霸比例高,意味着二、三流学生会避免选物理,以免在等级赋分中被学霸碾压,他们会优先选择到比较容易的学科去碾压其他普通学生;
(3)当二、三流学生逃离物理,选考物理的总人数随之急剧下降,就会让剩余物理选考生中的学霸比例进一步放大,根据赋分制原则,学霸之间不得不展开正面厮杀,学霸考取前1%等级的难度会显著提升,部分学霸会避开惨烈的竞争,选择到化学、生物、地理等报考人数较多的科类去竞争前1%的名额(根据赋分办法,某学科选考人数越多,意味着前1%的名额越多,对于学霸来说,取得前1%赋分等级的难度就越小。)。
症结:在等级赋分制办法中,能否获取较高的赋分等级,不但与考生自己的考试水平相关,更与所选科目竞争对手的水平相关。通俗说:人人都拒绝与“狼对手”竞技,人人都乐意与“猪队友”内讧。
如此以来,对于大量需要理工科人才的普通211高校和一般985高校来说,很多专业就面临着生源危机以及生源质量的下降;对于没有避开了物理选考的同学,在进入大学后,会发现自己对泛理工类课程学习十分困难。
选考的设计初衷是为了尊重学生兴趣,结果却迫使学生逃离了自己的兴趣。
不必指责家长和考生目光短浅、贪图眼前利益,人性如此,人类在漫长的进化历程中形成的博弈策略就是放弃长远利益,抓住短期收益。对于考生和家长来说,考个高分是触手可及的诱惑,至于兴趣什么的,都是虚无缥缈的东西。
为此,浙江方面不得不出台补救措施,给新高考方案打上“拯救物理”的两大补丁。
补丁一:物理选考赋分的“熔断机制”,即当浙江物理选考人数低于6.5万人时,按6.5万人的分母赋分。即:保证全省选考物理的考生至少有不少于650人获得100分。
补丁二:浙江省联合各重点高校,在招生简章中限定大部分专业选考或必考物理。
评价:补丁一对稳定尖子生选报物理学科有较大意义,但无法解决中等生回避物理的局面;补丁二的效果可能会更好一些。
接着聊聊新高考区分度大大下降,甚至出现“逆向淘汰”的问题观点:浙江新高考方案选考科目等级赋分、多次考试的办法,还会使选考科目丧失区分度,使名校无法通过高考分数甄别真正优秀的考生;甚至会出现“逆向淘汰”的现象;高考作为选拔性考试的信度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