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原标题:又一少年弑亲案:该如何拯救这类孩子 1月2日下午,在涉嫌锤杀51岁父亲、45岁母亲的30多个小时候,罗毅在云南大理被警方抓获。短短一个月之内
原标题:又一少年弑亲案:该如何拯救这类孩子
1月2日下午,在涉嫌锤杀51岁父亲、45岁母亲的30多个小时候,罗毅在云南大理被警方抓获。短短一个月之内,湖南省连续发生两起未满14周岁少年弑父弑母事件。(1月3日新京报)
据悉,罗毅出生前家里只有其父亲一个正常人,母亲、姐姐都有精神疾病。父亲中年得子后,平日里对罗毅百般娇惯,但由于忙于赚钱养家,罗毅长期以来处于“放养”状态。老师、同学、村民对他的印象是:有心计、讲义气、好面子、最近常去上网、花钱大手大脚……这次悲剧作为新年里的第一噩耗,使我们不得不反思,本该是天真、单纯的孩子,为什么转身就成了恶魔?我们该如何救他们?
从近因上看,罗毅最近常去上网,不可否认,网络上的不良信息对他有一定程度的影响。随着互联网科技的不断发展,未成年人在这其中能获得广泛的途径。但是目前我国网络管理体系尚不完善,导致网上信息鱼龙混杂,加之罗毅年仅13岁,缺乏对不良信息的甄别能力,长期处于诸如暴力游戏的“浸泡”之下,难免会有不良心理产生。而据事发后罗毅的大伯推断其杀人动机只是“要钱打游戏没给”,若是真如此,可想而知,网络上不良信息的“示范”对孩子的影响有多大。
再者,长期以来罗毅父亲对其的娇惯,只顾从物质上满足孩子却不能正确引导孩子是该悲剧发生的重要原因。“罗毅父亲生前经常天不亮就骑着摩托出门,天黑了还没回家”、“经济状况的好转带给罗毅的直接好处是零花钱的增多”、“平日里罗毅犯错,罗毅父亲对他的教育也不多”……从村民的反映中不难看出,罗毅成长过程中家长陪伴的缺席,又生活在父亲的“包容”之中,没受过合理的约束,进而使其发展出熊孩子的性格甚至弑亲。这也不得不给当下以娇惯、溺爱为孩子铺路的父母敲响警钟:当孩子与父母发生激烈的矛盾时,孩子很可能会有自己动手解决父母这个“矛盾主体”的意识。
转观法律,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才应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只有在犯故意杀人等八种严重暴力犯罪时才应付刑事责任。罗毅作案时13岁,他的年龄在“免死牌”之下,我们不好推测这块“免死牌”是否对罗毅弑亲有“催化”作用,但可以明确的是当今社会许多孩子心理年龄早就超过他们的实际年龄。孩子是处于成长发育未完全阶段,理应在某些方面给与其包容,但涉及原则性问题、危害社会性事件,我们不能向他们施舍怜悯,因为纵容的后果是伤害更多无辜者。
亡羊必须补牢,接二连三的孩子弑亲惨案反映出来的是社会的伤疤,它指出了网络不良信息对孩子的影响、家庭教育方法不当对孩子的危害以及法律空白点对孩子的惩戒缺失。当下,有关部门应该整治不良网络信息给孩子们一片干净的网络空间,以教育和改造为目的,有力度地矫治熊孩子。请大家救救孩子吧!(谢廖全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