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四川绵阳一中的多名学生在网上爆料,称学校要求学生在食堂每周消费不得低于60元否则将会被记大过处分。随后,校方公开回应,否认了强制消费
近日,四川绵阳一中的多名学生在网上爆料,称学校要求学生在食堂“每周消费不得低于60元”否则将会被记大过处分。随后,校方公开回应,否认了强制消费的要求,并称“系关心学生”,此事件一出即在网上引发热议。
笔者认为,无论是以何为出发点,学校都无权强制要求学生消费。
名为关心,实为束缚。诚然,学校强制饭卡消费,学生可能会倾向于去食堂消费,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学生健康,看起来是很关心学生。但这种规定很明显的限制了学生的自由消费意愿,把学生的消费范围圈禁在了食堂。中学本就是压力丛生的时间段,学生除了要面对学习方面的压力外,还要承受“消费不够就要遭受处分”的压力,可以说强制消费是打着关心的理由,对学生的另一种束缚。
以处分说事,不利于构建良好的家校关系。众所周知的是,家校关系一直是教育界的一个大难题。所以,学校在针对学生出台某项规定之时,更应该事先进行多方意见收取。而并非像强行规定学生消费金额这样,未达到规定消费金额,就直接给予处分。这一做法,相当于直接将冰冷的规矩,与学生捆绑在一起,丝毫不利于构建良好的家校关系。
再者,法律明文规定消费者有自由消费的权利。学生作为广大消费者中的一员,有权利选择要消费什么、消费多少。而针对学校提出的学生购买校外和校内三无产品的问题,学校应该做的是整顿此类产品的卫生问题,净化消费环境,而并不是要求学生必须在食堂消费,这样的方法不止治标不治本,也侵犯了学生的基本权利。
最后,学生为什么不愿去食堂消费,是校方应该反思的。据了解,绵阳一中的食堂规模有限,与学生众多的现实严重不协调,常常存在学生排了长队,而饭菜已经卖完的情况。而购买校外和校内外卖的话,学生不止可以节约时间,还能保证有热饭热菜。这样一来,即使学校的食堂可以保证饭菜质量和卫生问题,仍然有不少学生愿意选择后者。所以,与其强制学生消费,不如改善食堂餐饮的规模和条件,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蒋双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