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教育部高教司司长吴岩透露,教育部将出台新规:在学校连续三年不给本科生上课的教授和副教授,会被清理出教师系列。消息传出,迅速得到了网
近日,教育部高教司司长吴岩透露,教育部将出台新规:在学校连续三年不给本科生上课的教授和副教授,会被清理出教师系列。消息传出,迅速得到了网友的认可和肯定。(9月25日半月谈网)
教授不上课并非个案,在很多高校,这是一种普遍的陋习。曾有记者选取了60所教育部直属高校的教学情况进行梳理后发现,60所高校中,有23所高校,教授给本科生上课的情况低于八成。30所以上的高校,教授上课的门类不到总量的25%。比如,清华大学教授给本科生上课的比例仅为66.3%,北大为69.13%。仅极个别高校能实现全部教授都上课。
教授不上课,理由是冠冕堂皇:要搞科研。在高校中,有一部分大学教授认为,他们在科研上的贡献更有价值。对于高校来说,教学和科研是一体两翼,不应否认科研型教授的价值。这个观点有没有道理呢?应该说,还是有一部分道理。很多学校也是这样看的,相比支持教授上课,他们更支持教授搞科研,搞来更多的项目,为学校争取更大利益。因此,对于教授愿意搞科研不愿意上课,很多高校领导层睁只眼闭只眼,只要你在搞科研上能够达标,少上课甚至不上课,也是可以容忍的。但回头想想,教授这个词的第一个字是“教”。可以说,教书育人是教授的题中应有之义。作为教授,如果连给本科生上课的任务都不能承担,又有什么资格顶着教授这个头衔呢?甚至,有一部分高校教授,数十年间都醉心于科研,根本不会上课,也不想上课。我们并不否认这部分教授对于学术科研的贡献与价值,但是,这样的教授,在高校中大量存在,并不利于高校学术教育的薪火相传。所以,教育部出台的新规,是有十分的必要和实际意义的。
其实早在2005年,教育部就曾发文规定,高校要把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作为一项制度,教授、副教授每学年至少要为本科生讲授一门课程。连续两年不讲授本科课程的,不再聘任其担任教授、副教授。1999年1月实施的《高等教育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教授、副教授……还应当对本学科具有系统而坚实的基础理论和比较丰富的教学、科学研究经验,教学成绩显著,论文或者著作达到较高水平或者有突出的教学、科学研究成果。” 既有政府部门的规定,又有国家法律法规,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的问题就是解决不了,这究竟出了什么问题?以笔者之见,问题正在于这种自上而下的治理思路,也在于没有建立制约大学必须重视教育教学的机制。在本科教学评估中,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的比例是评价的指标之一。但为了达标,很多高校想尽办法,包括假聘教授、编制假课表、积极推动教授挂羊皮卖狗肉,最终,教学评估顺利通过。这其实是行政管理的结果——要应付从上而下的文件还不容易!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对于上课质量,大学生多有抱怨。但他们在学校迎接评估期间,却往往不敢向评审专家说真话,倒是常常要被学校要求积极配合,营造出学校重视教学、学生素质高、教育教学满意度高的“胜景”。毕竟,毕业、就业等一系列利益攸关的事掌握在学校手中。可见,要从根本上除疴,是要赋予教师和学生最基本的教育权利,以教师和学生作为教改的主导力量,这才是推进教改、医治教育顽疾的最重要力量。
反思、前进,我们的本科教育理应有更好的 “生长土壤”,“教授”头衔再也不是不给本科生上课的挡箭牌了。(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