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参加事业单位招聘,发现被录取者所持资格证书和自己的长得很不一样。请有关部门核实情况,却得到证书真实有效的答复。查询颁证机构,工商资料显示
参加事业单位招聘,发现被录取者所持资格证书和自己的长得很不一样。请有关部门核实情况,却得到“证书真实有效”的答复。查询颁证机构,工商资料显示其为一家企业。继续倒追源头,竟可以在网上轻易买到同款野鸡证书。云南西双版纳勐腊县职业高级中学的一场招聘,牵出不少怪事。
招聘公告要求考生携指定证明材料,前往勐腊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按理来说,作为有审查核验人员资质职责的政府机关,人社局应该清楚健美操指导员等资格证书依规由体育行政部门颁发,了解证书形制。就算不知道,当考生提交的证书落款是“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职业教育研究所”和“专业人才技能培训中心”这样一眼望去和体育没什么关系的机构,获得证书的日期恰好卡在资格复审通知下达后第三天,两名考生的证书又截然不同,人社局工作人员不觉得奇怪吗?轻易就审核通过,是玩忽职守还是另有隐情?(3月26日南方日报)
随着国家用人方式的不断完善,公务员、国企、教师等“体制内”岗位采用“逢进必考”的招录方式,大大提高了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根据用人需求,用人单位会对岗位做出限制,此时,相应的资格证书便成为了最可靠的证明。然而,有人为了报考岗位而选择用所谓的“野鸡证书”来蒙混过关,这种行为必须引起重视。
考生自身要树立诚信应考的意识。考生要有诚信应考的意识,对待考试要实事求是,这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社会和国家负责,现在国家大力打击虚假报考等行为,就算能蒙混一时,也蒙混不过一世,早晚会被发现,到那时,工作也会丢掉,个人诚信也会被画上污点。得不偿失。
审核单位要加强业务能力。各用人单位、人社局等资格审核机构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资格审核的能力,熟知各类证书的特点和正确样式,严肃认真的对待资格审核工作,防止某些别有用心之人“浑水摸鱼”。
监管部门要严厉打击违规贩卖“野鸡证书的行为”。目前,在某些电商平台或教育机构,存在贩卖“野鸡证书”的现象,这些证书来路不明,却能找到正常的发放渠道,这种乱像严重损害了就业公平,让辛辛苦苦参加考试取得资格证书的人白白付出辛苦。相关监管部门要严肃对待这类型为,坚决打击贩卖、伪造证书的行为,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全社会要提高认识,不能让一些别有用心之人钻了空子,莫让“假证书”过了“真招考”。(孙炜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