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山西吕梁一校长殴打学生,逼迫学生写不雅检查的事件引起关注。 该校长的行为违反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临县县委、县政府决定免
近日,山西吕梁一校长殴打学生,逼迫学生写不雅检查的事件引起关注。
该校长的行为违反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临县县委、县政府决定免去任壮飞临县第二中学副校长职务,免去其兼任的临县安业九年制学校校长职务。临县公安局对任壮飞作出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纪检监察机关成立调查组,对任壮飞涉嫌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审查调查,并严肃追究其他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央视新闻)
上述事情的起因是疑似解决学生早恋问题,学生早恋是学校中常见且棘手的一类问题,学校教师完全可以对其进行引导性的言语教育,并联系家长合理解决,但在此事件中竟发展到了殴打学生,逼迫学生写不雅检查的程度。该校长的行为已经是在体罚学生,确实应该受到处罚。除了关注这一事件本身,我们也应该通过他看到教师在管理学生时使用的教育惩戒,甚至是体罚、变形体罚的手段。
教育惩戒是教育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教育惩戒的存在是保障教育教学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条件,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教育惩戒是学生在学校违犯规章制度或产生不良行为习惯的情况下,教师出于对学生的关心、爱护,在不损害其身心健康的基础上,对其行为施予厌恶刺激,使其在经受过这种刺激后达到认识并改正错误、规范行为、预防类似行为再次发生的效果,从而达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目的的一种辅助教育手段。
而体罚,是以学生身体为直接对象,教师自己或唆使他人利用各种粗暴的手段处罚使学生身体受到伤害的一种手段。也就是说教师自己实施粗暴行为或让其他学生进行都属于体罚的范畴。体罚的形式多样,如拳打、脚踢、扇耳光、揪耳朵、打手掌等直接对身体的体罚。采用间接的方式如过度的罚站、罚劳动、罚抄、罚跑等间接体罚,以及言语侮辱、讽刺、挖苦、威胁等心理攻击会给学生的心理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这些超出了学生身体承受范围就会造成对学生身体健康的伤害,也就是我们说的变相体罚。
国务院也在2019年6月23 日公布的《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明确提到”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教育惩戒正逐渐进入到规则之内,教师是否具有惩戒权,教师又该如何正当合理的行使惩戒权成为大众关心的问题。学生正处于身心发展阶段,还在完善自己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多关注教师教育惩戒权,不仅有利于帮助学生健康成长,也能给予教师明确的界限,合理合法行使管理学生的权利。(庞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