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原标题:郑州将研学旅行纳入中小学教学计划,每学年安排一至两次研学旅行 近日,郑州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等11部门联合制定并发布《关于推
原标题:郑州将研学旅行纳入中小学教学计划,每学年安排一至两次研学旅行
近日,郑州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等11部门联合制定并发布《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方案》,研学旅行将被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计划,郑州计划在2024年全面铺开研学旅行。
芥末堆此前曾发文,2021年,81所院校开设“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专业,18万人申报研学旅行策划与管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2022年6月,人社部将研学旅行指导师列入新职业。
有人统计过,国内的研学企业多达87770家,也有人说活跃的至少5万家,主要分布在湖南、北京、广东、山东、江苏等地,这里面还不包括各类的培训机构、文化中心、公园景区,凡是有点儿能力的机构都打算分上一杯羹。
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施方案共提出七项主要措施:
(一)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计划
各开发区、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开展研学旅行的指导和帮助。各中小学要结合当地情况和学校实际,把研学旅行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做到有课时、有师资,最终形成校本研学旅行课程体系。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统筹考虑,精心设计研学旅行活动课程,促进研学旅行和学校课程有机融合。实施研学实践课程,要做到立意高远、目的明确、活动生动、学习有效,避免“只旅不学”或“只学不旅”现象。
学校根据教育教学计划在正常上课时间内灵活安排研学旅行时间,尽量错开旅游高峰期,每学年安排一至两次研学旅行。一般安排小学四到六年级开展1-3天活动时间,初中七到八年级开展3-5天活动时间,高中一到二年级(含中等职业学校) 开展3-7天活动时间。开展研学旅行活动,小学以县情市情为主、初中以市情省情为主、高中阶段以省情国情为主。各学校一般不组织境外研学旅行,确有需要的,须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学生赴境外研学旅行活动指南(试行)》规定进行。
(二)加强研学实践基地(营地)的建设和管理
以教育行政部门为主,文广旅、文物等相关部门密切合作,根据研学旅行目标,结合域情、校情、生情,依托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红色教育资源和综合实践基地、大型公共设施、知名院校、工矿企业、科研机构等,遴选建设一批安全适宜的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基地(营地),并对基地(营地)实行定期评估验收和动态管理,逐步建立基地(营地)的准入标准、退出机制和评价体系。以基地(营地)为依托,积极推动资源共享和区域合作,打造一批示范性研学旅行精品线路,逐步形成布局合理、互联互通的研学旅行网络。充分挖掘特色资源,有针对性开发基地研学旅行特色课程,力争做到“一地一特色,一地一品牌”。市教育局适时出台《郑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基地(营地)准入管理办法》。
(三)规范研学旅行组织管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探索制定本区域、本学校的中小学研学旅行工作规程。学校开展研学旅行活动,必须做到“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学校可采取自行开展或委托开展的形式,提前拟定活动方案(含应急预案和保单信息)并按管理权限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校必须通过家长委员会、致家长的一封信、召开家长会、信息化平台等形式告知家长活动意义、时间安排、出行线路、费用收支、注意事项等信息,加强学生和教师的研学旅行事前培训和事后考核。
学校开展研学旅行,必须根据需要配备一定比例的学校领导、教师和安全员,也可吸收少数家长作为志愿者,负责学生活动管理和安全保障。学校自主开展研学旅行,要与家长签订协议书,明确学校、家长、学生的责任和权利。学校直接开展的研学旅行费用,可以列入代收费项目。学校委托开展研学旅行,要与有资质、信誉好的委托企业或机构签订协议书,明确委托企业或机构承担学生研学旅行安全责任。市教育局、市文广旅局要抓紧研究,适时出台《郑州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承办企业(机构)准入管理办法》。
2023年,全市筛选确定3个开发区、区县(市)作为全域试点,其他开发区、区县(市)和市属学校分别确定5所以上学校同步开展研学旅行实践探索。2024年底以前,中小学研学旅行工作在全市所有开发区、区县(市)全面铺开。 各开发区、区县(市)尽快出台本区域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施方案。
(四)健全经费筹措措施
文广旅、文物等相关部门要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施减免场馆、景区、景点门票政策,提供优质研学服务。列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游览参观门票按规定实行全免,公益性博物馆、科技馆等按有关规定落实门票减免政策,其它场馆门票价格在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原则上要低于社会旅游团队价格,同时提供优质服务。对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收入家庭学生研学活动费用予以免除,由学校公用经费安排解决,其他学生研学旅行费用主要由家长承担。参与研学旅行活动的教师,在整个研学旅行活动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学校公用经费列支,不得列入学生研学旅行费用由家长均摊。学校教师组织研学旅行活动要计入教育教学工作量。鼓励社会捐赠、公益性活动等形式支持开展研学旅行。
交通部门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公路和水路出行严格执行儿童票价优惠政策,铁路部门可根据研学旅行需求,在能力许可范围内积极安排好运力。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将研学旅行纳入校方责任险范围,鼓励保险企业开发有针对性的产品,对投保费用实施优惠措施。
(五)建立安全责任体系
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制定科学有效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安全保障方案,建立行之有效的安全责任落实、事故处理、责任界定及纠纷处理机制,做好自然灾害预判、预警机制,实施分级备案制度,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学校要做好行前安全教育工作,必须投保校方责任险,确保出行师生购买意外险,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与委托开展研学旅行的企业或机构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方安全责任。
(六)加强专业人员队伍建设
研学旅行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要确定相应的管理人员和教师作为研学旅行活动负责人。各学校有计划地培养一批研学旅行专业教师,按照不同学段学生的年龄特点、认知规律,组织开展研学旅行的专业知识、组织管理、安全管理、后期保障和突发应急处置等方面的专业培训,提升指导学生学习体验等方面的知识与技能,将研学旅行培训纳入我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体系。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要有专人负责研学旅行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建立郑州市研学旅行专家库,开展研学旅行课题研究,参与开展研学实践课程优质课、研学实践基地(营地)和研学承办机构评审,研究解决研学旅行工作推进中的问题,研究探索推进研学旅行工作的有效模式。
(七)推动研学旅行内涵发展
要注重研学旅行活动的内涵发展,定期组织研学旅行文化交流,巩固研学旅行成果。学校在组织研学旅行时,以启发、引导为主,给学生提供充裕的时间和空间。研学旅行活动结束后,学生将研学的问题和成果进行梳理、提炼,并通过多种形式进行汇报展示。学校可结合校园文化艺术节等项目,举办研学旅行的研究报告会、征文、摄影、绘画比赛等后续活动,巩固研学旅行成果。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与国家级研学旅行试验区及先进城市研学旅行方面的学习交流,借鉴先进经验,并将成果结集推广,推动研学旅行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