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原标题:宁夏养老机构纳入红橙黄绿风险管控等级 近日,据宁夏自治区民政厅消息,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
原标题:宁夏养老机构纳入“红橙黄绿”风险管控等级
近日,据宁夏自治区民政厅消息,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各级民政、公安、市场监管、金融监管部门将对养老机构摸排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综合评估、逐一精准分析研判,依法依规协同分类处置,从高到低分别纳入“红橙黄绿”风险管控等级。
近年来,一些机构和企业打着“养老服务”“健康养老”等名义,以“高利息、高回报”为诱饵,在养老服务领域实施非法集资,严重侵害广大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破坏养老服务健康发展秩序。
意见明确,在依法分类处置中,发现养老机构存在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且资不抵债、已经“爆雷”,或引起不良影响、重大舆情等涉嫌非法集资行为的,纳入红色等级。
发现养老机构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有被提起诉讼、投诉举报、舆情曝光、纳入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且资金使用不规范;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对象数量超过床位总数等情形,并可能存在非法集资风险的,纳入橙色等级。
发现养老机构存在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且资金主要用于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近三年分支机构、服务网点扩张过快;频繁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注册地;虚假或夸大宣传;有关联公司且存在关联交易等潜在风险隐患的,纳入黄色等级。没有发现风险隐患的,纳入绿色等级。
同时,自治区及市级民政部门将重点关注经营范围中包含“养老服务”,且名称中含有“养老、老年、老来、敬老、托老、老人、康旅、健康、养生、康养、医养、寿康、夕阳、休养、长寿、长生、孝心”等字样的市场主体。
此外,自治区将建立常态排查机制。各级民政部门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检查、拉网式排查等措施,每年对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和质量进行不少于一次的现场检查,适时会同公安、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开展随机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