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宅内违规办班补课 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摘要: 原标题:在民宅内违规办班补课 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8月13日,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发布决定,针对平潭一中教师李某某违规办班补课问题,给予了记过
原标题:在民宅内违规办班补课 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8月13日,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发布决定,针对平潭一中教师李某某违规办班补课问题,给予了记过处分,调离平潭一中,取消两年内评先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聘、申报人才计划等一系列处罚。
暑假以来,实验区大力开展校外培训整治行动。根据群众举报和前期摸排,7月26日,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督导组,前往多个地点进行突击检查。在海坛片区桂山小区的一户民宅内,发现李某某正在一间约30平方米的房间内,为20多名来自不同学校的2-4年级学生补课,补课内容为“小学生作文与阅读基础班”。该补习班计划进行为期10天的补课,补课时间每天上、下午各两个小时,每名学生的收费在1000元左右。开课当日即被责令全部解散,至今尚未实际收取补课费。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研究决定给予李某某记过处分,取消其2021-2023两学年度各类评先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聘、申报人才计划等方面资格,扣发2021-2022学年度绩效工资,并调离平潭一中。
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平潭首例处分教师违规办班补课,但绝不是最后一例,希望全区中小学教师和校外培训机构要从这例违规行为中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社会事业局将按照国家和省里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双减”工作落地见效,持续联合相关部门深入开展各项整治工作,切实解决“乱补课”“乱办班”等问题,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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